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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冒泡和事件捕获

· 阅读需 10 分钟

事件——怎样使用事件以及 IE 和 DOM 事件模型之间存在哪些主要差别

冒泡型事件

事件按照从最特定的事件目标到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标 (document 对象) 的顺序触发。

  • IE 5.5: div -> body -> document
  • IE 6.0: div -> body -> html -> document
  • Mozilla 1.0: div -> body -> html -> document -> window

捕获型事件 (event capturing)

事件从最不精确的对象 (document 对象) 开始触发,然后到最精确 (也可以在窗口级别捕获事件,不过必须由开发人员特别指定)。

DOM 事件流

同时支持两种事件模型:捕获型事件和冒泡型事件,但是,捕获型事件先发生。两种事件流会触及 DOM 中的所有对象,从 document 对象开始,也在 document 对象结束。

支持 W3C 标准的浏览器在添加事件时用 addEventListener(event,fn,useCapture) 方法,基中第 3 个参数 useCapture 是一个 Boolean 值,用来设置事件是在事件捕获时执行,还是事件冒泡时执行。而不兼容 W3C 的浏览器 (IE) 用 attachEvent() 方法,此方法没有相关设置,不过 IE 的事件模型默认是在事件冒泡时执行的,也就是在 useCapture 等于 false 的时候执行,所以把在处理事件时把 useCapture 设置为 false 是比较安全,也实现兼容浏览器的效果。

事件冒泡

  • 事件捕获阶段:事件从最上一级标签开始往下查找,直到捕获到事件目标 (target)。
  • 事件冒泡阶段:事件从事件目标 (target) 开始,往上冒泡直到页面的最上一级标签。

举例

假设一个元素 div,它有一个下级元素 p。

<div>
  <p>元素</p>
</div>

这两个元素都绑定了 click 事件,如果用户点击了 p,它在 div 和 p 上都触发了 click 事件,那这两个事件处理程序哪个先执行呢?事件顺序是什么?

两种模型

以前,Netscape 和 Microsoft 是不同的实现方式。

  • Netscape 中,div 先触发,这就叫做事件捕获。
  • Microsoft 中,p 先触发,这就叫做事件冒泡。

两种事件处理顺序刚好相反。IE 只支持事件冒泡,Mozilla, Opera 7 和 Konqueror 两种都支持,旧版本的 Opera's 和 iCab 两种都不支持 。

事件捕获

当你使用事件捕获时,父级元素先触发,子级元素后触发,即 div 先触发,p 后触发。

事件冒泡

当你使用事件冒泡时,子级元素先触发,父级元素后触发,即 p 先触发,div 后触发。

W3C 模型

W3C 模型是将两者进行中和,在 W3C 模型中,任何事件发生时,先从顶层开始进行事件捕获,直到事件触发到达了事件源元素。然后,再从事件源往上进行事件冒泡,直到到达 document。

程序员可以自己选择绑定事件时采用事件捕获还是事件冒泡,方法就是绑定事件时通过 addEventListener 函数,它有三个参数,第三个参数若是 true,则表示采用事件捕获,若是 false,则表示采用事件冒泡

ele.addEventListener('click',doSomething2,true)
//true=捕获
//false=冒泡

传统绑定事件方式

在一个支持 W3C DOM 的浏览器中,像这样一般的绑定事件方式,是采用的事件冒泡方式

ele.onclick = doSomething2

IE 浏览器

如上面所说,IE 只支持事件冒泡,不支持事件捕获,它也不支持 addEventListener 函数,不会用第三个参数来表示是冒泡还是捕获,它提供了另一个函数 attachEvent

ele.attachEvent("onclick", doSomething2);

附:事件冒泡(的过程):事件从发生的目标(event.srcElement||event.target)开始,沿着文档逐层向上冒泡,到 document 为止。

事件的传播是可以阻止的

具体可参见另一篇博文《js 中的事件冒泡》

js 中的事件冒泡

· 阅读需 11 分钟

JavaSciprt 事件中有两个很重要的特性:

  • 事件冒泡
  • 目标元素

在一个对象上触发某类事件(比如单击 onclick 事件),如果此对象定义了此事件的处理程序,那么此事件就会调用这个处理程序,如果没有定义此事件处理程序或者事件返回 true,那么这个事件会向这个对象的父级对象传播,从里到外,直至它被处理(父级对象所有同类事件都将被激活),或者它到达了对象层次的最顶层,即 document 对象(有些浏览器是 window)。

打个比方说:你在地方法院要上诉一件案子,如果地方没有处理此类案件的法院,地方相关部门会帮你继续往上级法院上诉,比如从市级到省级,直至到中央法院,最终使你的案件得以处理。

事件冒泡

事件冒泡允许多个操作被集中处理

事件冒泡允许多个操作被集中处理(把事件处理器添加到一个父级元素上,避免把事件处理器添加到多个子级元素上),它还可以让你在对象层的不同级别捕获事件

<div onclick="eventHandle(event)" id="outSide" >
<div id="inSide" ></div>
</div>
<script type="text/javascript">
//本例子只在外面盒子定义了处理方法,而这个方法一样可以捕获到子元素点击行为并处理它。假设有成千上万子元素要处理,难道我们要为每个元素加“onclick="eventHandle(event)"”?显然没有这种集中处理的方法来的简单,同时它的性能也是更高的。
function eventHandle(e)
{
var e=e||window.event;
var obj=e.target||e.srcElement;
alert(obj.id+' was click')
}
</script>

让不同的对象同时捕获同一事件

让不同的对象同时捕获同一事件 , 并调用自己的专属处理程序做自己的事情,就像老板一下命令,各自员工做自己岗位上的工作去了

<div onclick="outSideWork()" id="outSide" >
<div onclick="inSideWork()" id="inSide" ></div>
</div>
<script type="text/javascript">
function outSideWork()
{
alert('My name is outSide,I was working...');
}

function inSideWork()
{
alert('My name is inSide,I was working...');
}

//因为下面程序自动激活单击事件,有些浏览器不允许,所以请单击灰色盒子,从这里开始下命令,这样因为冒泡的原因,黑色大盒子也会收到单击事件,并调用了自己的处理程序。如果还有更多盒子嵌套,一样道理。

/*
function bossOrder()
{
document.getElmentById('inSide').click();
}
bossOrder();
*/
</script>

冒泡类型

冒泡型事件:事件按照从最特定的事件目标到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标 (document 对象) 的顺序触发。

  • IE 5.5: div -> body -> document
  • IE 6.0: div -> body -> html -> document
  • Mozilla 1.0: div -> body -> html -> document -> window

阻止冒泡

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一步到位,明确自己的事件触发源,并不希望浏览器自作聪明、漫无目的地去帮我们找合适的事件处理程序,即我们明确最精准目标,这种情况下我们不需要事件冒泡。另外通过对事件冒泡的理解,我们知道程序将做多较多额外的事情,这必然增大程序开销。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:事件冒泡处理可能会激活我们本来不想激活的事件,导致程序错乱,甚至无从下手调试,这常成为对事件冒泡不熟悉程序员的棘手问题。所以必要时,我们要阻止事件冒泡。

javascript 中兼容 IE 和 ff 的方式

//阻止事件冒泡函数
function stopBubble(e)
{
if (e && e.stopPropagation)
e.stopPropagation()
else
window.event.cancelBubble=true
}

阻止 jQuery 事件冒泡

jQuery 对 DOM 的事件触发具有冒泡特性。有时利用这一特性可以减少重复代码,但有时候我们又不希望事件冒泡。这个时候就要阻止 jQuery.Event 冒泡。

jQuery.Event 提供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来阻止事件冒泡:event.stopPropagation();

$("p").click(function(event){
event.stopPropagation();
// do something
})